据报道:8月14日早8时,14岁的汉中实验中学学生小何骑车到城北客运站附近时,看到一名骑电动车自东向西行驶的老人突然摔倒在路中间。小何停下自行车,冒雨跑至老人摔倒处查看并搀老人起来,见到老人头部有血迹,立刻拨打了120。
几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医生随即对老人进行了检查。可当小何准备离开时,老人一把揪住他,说是小何绊倒了他,并索要500元治疗费。委屈的小何边哭边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说明情况,父亲赶到后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查看了监控设备。监控明确记录:老人并非小何撞倒,小何发现老人倒地后急忙停下自行车返身去看老人。
事后民警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小何的母亲说:做好事被诬陷让孩子很受伤。区政府决定授予小何“汉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5000元。
这又是一起违背基本伦理的事件吗?我认为,如此公然的诬陷,敲诈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民警批评教育一下就完了,这等于在某种程度助长了这种恶棍行为,至少应该按治安条例进行处罚。杨善还需惩恶。
在中国有一种说法:当今中国社会的老年人最坏,贪官污吏,无赖刁民大多是老人。听罢令人唏嘘。
俺在想:到底是老人坏,还是,坏人变老了。
经历了上山下乡,文革,白猫黑猫---,这一代的老年人的心路是复杂的,与在安定社会长大的年轻人有云泥之别。如果他们的晚年生活没有保障,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他们肯定是社会最不和谐的“坏人”。批评教育对这样年纪的人是没有威慑力的,只有法律才可能抑制他们心中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