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是以人群来划分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群体,一旦与人类的社会观念相结合,那么,它就会形成政治力量,因为观念总是在变化发展的,因此,因阶级而形成的组织,及阶级之间形成的斗争,总是存在的。 你承认,或者不承认阶级斗争,它总是存在的。 对于统治者来讲,不承认阶级斗争无异于自取灭亡。这个道理再进一步讲清楚,就是说,阶级是社会客观存在的,阶级斗争是它的存在现象,也是不可否认的。阶级斗争会在各种社会形态和矛盾中得以体现,这就要牵涉到我的“科学社会主义”体系的内容了,不便多说了(下面简约地继续讲一下)。
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指出来。阶级斗争的阶级表现是变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这是本质,表现是,最初是无产者和资产者之间的斗争,现在是资本家与员工的斗争。
尤其是社会主义的阶级是什么,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搞清楚。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斗争是压迫与被压迫的矛盾,剥削与被剥削矛盾交织的,它表现在官僚与资本家和其他人之间的矛盾,敌对势力和人民之间的矛盾。正确定义人民的概念成为了正确把握阶级斗争的关键。
正确的人民观是:除官僚主义者、颠覆派资本家及敌对势力外的人都是人民,人民与官僚主义者、资本颠覆派、敌对势力之间的斗争就是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
再啰嗦一句,经常有人说:“就是一些党和政府的官员、国企及学校官员比某些老百姓还反党反政府”,这就对了,这些人就是官僚主义者,它们是人民的敌人,是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