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的讨论(一)罪的定义
在基督徒信仰中,罪的概念是神和人的关系中一个基本的元素。因此也必须放在这个关系中才能理解。圣经中有不少经文对罪有描述和解释,我不想原文转抄,只想把我个人的理解和大家交换一下。
那么罪的定义是什么呢?能不能用一句话概括?
我试一下:人的罪就是违背了创造主的创造旨意的想法和行为。
这句话简单,但是要理解就要有一些前提作为基础。这些包括:
第一,这个罪是人的罪,也就是被造者的罪,和创造主没有关系。
第二,人是被造,担负着实现造物主创造旨意天然责任。
第三,造物主的创造旨意是造物主自己决定的,和被造没有关系。
第四,罪的想法和行为是被造自己脱离神的创造旨意任何想法和行为。
第五,罪的定义和标准是由创造主决定并宣布和实行的。
第六,创造主对被造有绝对的权力行使审判权。
第七,创造主有完全的知识了解被造的罪性罪行。
在这些基础上,讨论罪性罪行,达成一致理解的可能会大大增加。而脱离这些基础,是没办法理解一致的。
通过对这些基础的讨论,我们大体可以知道,基督徒信仰中对罪的理解是必须放在人和神的关系中才能进行,而不能只是就事论事,泛泛地讨论一件事是不是罪。其次,罪的运用只限于被造范围,因为神是权威和标准,定罪判罪是造物主行使对被造的管理。
根据这个理解,不在人和神的关系中讨论罪,是不会有结果的;以人的标准给神定罪是无效的;不按神的标准来审视自己,调整自己的思言行,与符合神的创造的旨意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