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在哪听到过一句话:“A little knowledge is a dangerous thing.”(有一点知识是危险的)。今天在网上看到有人说:【 美国警方抓人的时候必须有法官签署的通缉令 】。感到一知半解确实危险。 假如你在美国,警察要逮捕你,你去质问警察有没有逮捕令,跟警察争执,甚至发展到对抗,就非常危险了。这种情况下, ...
上次看到的法庭文件里面提到原告已经在6月10号根据法庭的命令,用EMAIL给翰山重新发出传票 (service has been completed as ordered)。法庭还命令说案件管理会议设定在 7月19号。接下来程序怎么走? 由于传票是6月10号完成,翰山必须在21天内回应起诉书。否则就又缺席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