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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里可以好好讨论汗衫的事,所以就不到前面道路,扫大家兴了...谢谢这块地方!
首先,我支持Admin所说的,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需要以法代情,改变我们中国人固有的思维模式,即情理高于法规的传统思维模式. 既然在海外,海外据称是民主法制的典范国度,那么我们都应该改变自己适应新社会.
所以,既然湾中有规矩,有"法",那当然要依法办事,没有商量.即使残酷,但也得接受!
最近我家发生的事情就显示,当一个人面对一个政府/国家系统时候时的无能为力,只能遵守执行,直到可以诉讼的时候...
从这点看,我支持Admin行使手中执法权利.
但是...
我有这个"但是"啊,哈哈哈...
我们的湾是小湾,规则是有但一定粗糙,有空可钻,毕竟没必要做得跟美国法律系统一样的严谨和麻烦...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湾民是否"违法违规",比如说"诽谤","诋毁"或"谩骂"等,如何界定? 比如谩骂,是说Shit? 还是非要使用了类似FXXX一类的词就算?是不是有什么敏感词的List?(非国内的政治敏感词)? 如果规定说类似Shit的词出现就可以根据规定封N天,用了类似FXXX的词就一定会封N天,那么我们有据可依.
所以在界定汗衫同学是否"违法违规"上还是值得讨论的.
Admin说是"违法违规"了,许多湾民说没有"违法违规".比如盒子大姐说的也就是如此,她并不是说不遵守规矩,而是说"度"的问题,跟我所讲的意思估计基本一致.
那么谁来界定他"违法违规"了?当然是Admin,那是不是有Admin的主观判断?是否就又成了人治而非法治了呢?因为在你的规定中没有说明具体的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就算严重的诽谤,攻击,诋毁网站...
让湾民界定?但这里就又会出现情大于法的问题....
但,如果在现行的规定中没有具体的条文规定,那么只能说是法规有漏洞,汗衫钻了空子,而钻空子是不是就算违法?是不是就一定要被制裁处罚?
我想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民主投票,让大家在这个钻了空子,法规不能管辖的范围内,以大家的智慧来决定如何处罚,或是否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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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我再闲话一下(纯属闲话),哈哈...
老牛和汗衫都是精英,都是牛人,正个性都极其强,所以谁也不服谁,这就是"嫩"男人,双方胸怀还都不够大,处理问题简单化,即使老A有湾规在此支持,也显得应用权利过于简单化,僵硬化,汗衫的老毛病也是无法改变的...这里就如同我们在一个公司的管理层做管理,如果管理层生硬的执行公司决定而忽略方式方法,到头来吃亏的是员工的流失而导致公司利益的最大损失.而员工也应该了解一个企业文化,要想在企业里大有作为,就要了解规章制度,了解建议言渠道,自己耍小性子是成不了大气的...
总之,这里跟企业一样,管理层和员工都同样重要,都可以引导企业的兴旺和衰落,所以双方都应该自省,这也是我在微博调侃中说的各打50%大板,虽然这样并不符合我文章开头说的依法办事!哈哈哈哈哈...所以算废话,白说啊,哈哈哈...
完全是自己观点,不欢迎拍砖!但欢迎交换意见,共同学习/提高...使咱文化越来越高,也弄个博士啥的就好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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