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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河边 辩证法批判(6)-----黑格尔的辩证法(下)

热度 1已有 3715 次阅读2015-7-22 21:18 |系统分类:转帖-知识

河边 辩证法批判(6)-----黑格尔的辩证法(下)     时间: 21 7 2015 19:47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辩证法批判(6)-----黑格尔的辩证法(下)

上一贴简单介绍了黑格尔如何告别了康德。读者从中自然不难理解,康德所以提出辩证法,乃是因为形式逻辑不敷应用,没法将对立的独断论(即唯理论)和经验论调和到一起。如此一来,辩证逻辑就成了康德认识论的逻辑基础。而所有的一切都是源于世界的变化:康德时代是牛顿力学已经面世的年代,欧洲在过去两百年间发生的变化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化,要解释这些变化,只有使用辩证逻辑,这就是康德经过十一年思考后的结论,也是黑格尔自康德那里继承的思想。

黑格尔的Science of Logic(小逻辑)----只要看其目录就知道----几乎全部是围绕着前文介绍的他的“逻辑三部曲”(罗素称之为Triadic Movement)进行的解释和论证,因为这个三部曲就是辩证法。黑格尔的论证给“三部曲”的每一部分配了几乎相当的份量:从存在开始,接着是本质,然后是观念,-----每一部分都是约50页,最后以绝对精神(The Absolute Idea)总结收尾。我个人认为对于国人来说,要理解黑格尔,最重要的是理解他的思想的三基本点:首先是任何一个事实(或者说存在)都不能同时以两个相对立的状态存在,也就对事物的逻辑描述不能同时自我矛盾;第二,因为这个逻辑自洽的要求,所以事物总是要克服可能出现的任何对立面,也就是说,矛盾成了事物运动的内在动力;第三,一旦有了这个内在动力,只要世界存在一天,事物就必然处于变化(运动)之中,从一种状态演进到另一种状态。所以,说到底,逻辑上不能矛盾才是最重要的,而逻辑又不过是理性的表现形式,因此一切都最后归结到理性。

在确认了理性是人的本质的基础上,黑格尔说,神不仅造就了人的理性,也将理性赋予了万物,所以人才可以通过理性来理解万物;而这种理性基础上的理解----也就是真的知识----就是我们的精神世界,它最终的归结就是神,所以神就是绝对的精神。因为有这个辩证逻辑,所以我们的知识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不断趋近真理的过程。我以为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

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所说的“矛盾统一”并不等同于东方思维中的“阴阳两界”。后者说的是同时存在的“相反相成”,它可以是静止的两元世界;而前者强调的是一元论下运动的世界,是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转变,一切都处于永不止息的运动之中。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可能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量变质变”等规律。

一、运动中的“矛盾统一”

东方思维中的两元论将阴、阳分别赋予同时存在的天地、日月、男女、生死、水火、众寡、日夜、冷热、等等。这种分法既可以分别指称同一时间里两个不同的事物(如日月和男女),也可以指称一个事物的两个状态(例如冷热和生死)。而黑格尔的矛盾学说是建立在一元论基础上的,指的是一个事物两个完全不同的状态。例如生死的矛盾指的是一个生命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生与死两个对立的状态,但是,一个个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同一时间里有两个对立的矛盾状态,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对于国人来说,我认为这是最容易误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地方之一,以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国人的两元论是一回事。

例如,当探讨一场博弈时,人对于博弈的认识是随着这个事件的发展而变化,从开始的表面印象逐步深入,获得关于“什么是博弈”的认识(即关于博弈的存在的认识);再进一步深入认识到博弈的各参与方、博弈的各种规则等(即博弈是如何组成的);最后在博弈结束后形成关于对于博弈的观念,用它来思考更多的各种关于博弈的问题,如博弈为什么会发生、后面还会引出什么结果等,也就是说,将一个具体的博弈事件与环境中的相关因素进行联系,又开始了对于不同事物进行认识。

二、运动中的“否定之否定”

既然一切都是出于运动之中的转化,那么,每一次由前一个认识转入下一个认识就是认识的升级(这种升级在形式上则可能是潜在的),或者说,新的认识都是对于已有的认识的否定,如此不断升级----否定再否定,直到完成了“绝对否定”而形成了观念,可以通过观念来思维。

因此,“否定之否定”在认识过程中,属于新的更加深入的认识对于旧有的较浅的认识的取代;而放到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来解释,则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状态对于旧的状态的取代;因为新的和旧的不同,所以称为新对旧之否定。

例如,观察两个人角斗,最初的认识是两个人在打斗,是对于角斗的表面认识,属于存在(即角斗是什么);再进一步的观察,认识到角斗是双方为了决定有争议的一块地的归属,而当地的规矩就是争议出现后最后的调解方式就是在村里角斗,由观众决定胜者(即角斗是如何组织起来的);等角斗完了,再进一步得出关于角斗的观念以及相关的思考,例如角斗的形式、功能、结果、将来的影响、等等。每一项认识都是建立在对于前面的认识的否定的基础上。

再例如,一个人的出生标志着这个人的母亲的成年,她的成年是对于少年的否定,而成年则是走向死亡的一步,死亡是对于生命的否定,但是生命则通过给予新生命而通过另一个形式(即另一个人的出生)得以延续,否则生命作为一种运动形式必然会停止并消失。

三、运动中的“量变质变”

黑格尔认为,质(quality)、量(quantity)、度(measure)是形成关于事物的存在的概念的不可少的界定条件,或者说,这三个条件是认识事物的首要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存在”不是我们理解的“有”,也就是说,“我思故我在”的“在”不是只是说“我存在”、“世界上有我”;而是说的“我存在”,“我是谁”,“我在何时何地”,-----一共说了三件事,这是古希腊的存在(being)的概念,是汉语没有的概念。所以,“存在”解释的是“事物是什么”,而不是我们的观念里的“有没有那事”。

黑格尔眼里的客观事物(或者说是观察对象、认知对象)都是分层次的,不同层次对象的概念其定义条件不同。例如水有液态的水(即一般意义的水)、固态的水(即冰)、气态的水(即水汽)、水分子等分别,人对于水的认识只有包括了各种形式的水才算真正认识了水。而每一形式的水都有其特有的质、量、度来界定相关的概念:质一般是指存在的内在方面,量表示外在形态,两者合在一起才有度,才可以完成对于存在的概念。

因此,黑格尔以水为例,指出不同形态概念下的水----气态、液态、固态----的相关的量是水的温度,它的变化会使水的形态发生变化而出现不同的概念。所谓“量变导致质变”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个思想下,水分子的概念的形成不需要引入水的温度,所以温度这一量的变化不会导致水分子的质变。要使用量变导致质变来考察水分子,那就要首先弄清楚与水分子的形成有关的量,例如氢原素的数量或氧元素的数量。很多人批判“量变质变”时都没弄清黑格尔的愿意,凭想象任意曲解黑格尔。

黑格尔论证说,概念的界定一定要有量,没有量便不足以将一个概念与另一个类似的概念分开,因为质也是要通过量来表达。例如一堆土会随着“堆”的量的扩大而有概念的变化,加上质的变化----关于其中的组成物(土、岩石、树木、水流等)的变化,就形成不同的概念,所以才有土堆、山丘、大山、冰山、青山等等不同的概念。而这些概念后面的事物又都是相互联系的,当与这些联系相关的量发生变化时,事物也就会变化,形成不同概念,例如荒山不同于青山(树木的多少),山丘不同于高山(尺寸的变化),等。

四、逻辑三部曲的变奏

下面简单总结一下黑格尔眼里的逻辑学三部曲----存在、本质、观念----是如何变化的。

1、存在

存在的界定要有三个条件:质量、数量、度,关系如前文所述。

2、本质

本质比较麻烦,它的界定要有五个步骤: (1)调节/Mediation;(2)否定/Negation;(3)反映/Reflection;(4)肯定/Permanence;(5)系统整合/Systemic Integration

(1)调节----将前面很快形成的关于存在的概念进行解释和发展,是形成知识的起点。例如看到一座青山后,进一步弄清楚这座青山里的种种内容。
(2)否定----在调节的基础上,势必要去掉不清楚或错误的认识,此即否定。这个否定包含了破坏(to destroy)、再创造(to re-create)、提高(to elevate)三重意思,这是理解黑格尔的否定一词的关键。
(3)反映----在否定基础上形成的关于事物本质的最容易理解的概念,如“好一座水秀青山”。
(4)肯定----在语义上确定对于事物本质的描述,也就是选择准确概念的过程。
(5)系统整合----当所面对的事物是复杂的时候,还要将各种相关的子概念整合在一起,最后形成对于事物本质的本质的描述。

3、观念

----主观的观念
----客观的观念
----主观、客观合一的观念

在前面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本质的概念的基础上,人就会完全脱离客体(绝对的否定),通过自己的理性---单纯依靠逻辑和思维---来形成关于事物的观念,并对之思考,这是人的主观特性决定的。但是,这种主观特性其实又是包涵在神所赋予世界的理性之中,所以主观观念又必然离不开客观概念,最终两者必须合在一起才能完成对于事物的认识。换言之,人对所面对的事物的认识此时便和周围的种种发生了联系,它既是一些事物的结果,又是另一些事物的原因,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得以继续,并一步一步走向深入,向着真理;或者说,最终走向绝对精神。

例如,在“好一座水秀青山”的本质认识上,人会进一步认识这座青山形成的历史,以及它会如何影响到其他事物;对于中间的各种联系的认识会给人提供对于世界和人自己的更为深入的认识,最终认识到神的绝对精神。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以理性来表现的,除了理性,没有其他,因为不是理性的东西都不能让我们产生真的知识。

上面就是我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理解。总起来说,它从理性起,通过认定真的知识不能自相矛盾,引入矛盾是事物变化的动力,从而进一步引入世界是永远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在此基础上,(1)引入世界与人的知性合而不分,是客观的存在;(2)分析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是递进的,世界是可以认识的;(3)人的认识的递进存在着规律,是理性的规律,是神的创造;(4)世界也存在着理性,是神的赋予,也是有其规律的;(5)人的理性(主观的)最后要和世界的理性(客观的)合在一起,完成最后的认识,也就是绝对精神的体现。

我认为,这些思想加上康德的认识论就是19世纪德国哲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后来又发展出各种思想,马克思主义是其中之一。

但愿这样介绍会使读者比较容易理解黑格尔以及黑格尔和康德的区别。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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