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有人贴出文章说南海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一部分。说这个没有太大意义,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UNCLOS) 补充条款 VII,缔约国出现争端,争端任何一方可以要求仲裁。仲裁跟法院审判是两回事,仲裁是一种 ADR 形式,其结论不应该称为判决,而是 AWARD。仲裁是由仲裁员( Arbitrator)进行判断,而不应称为法官(JUDGE)。这次南海仲裁的仲裁员除一人菲律宾指定外,其余都是有安倍晋三的谋士,国际海洋法庭的柳井俊二指定。
一般来说,仲裁是要双方同意参加才行的。这次南海仲裁,菲律宾提出,中国拒绝参加。结果相当于中国缺席仲裁,仲裁书中引用的证词、证据绝大多数为菲律宾提供。比如说,仲裁庭裁决书中说,太平岛上淡水不足以维持生活,完全依赖外界补给,就是依赖菲律宾的证据,菲律宾也称自己占据的若干小岛也没有淡水,都应作为礁石。新闻报道,台湾海巡署称,太平岛日产淡水60多吨,菲律宾所言为假。
我看了一下仲裁庭的仲裁员名单,发现中国才有两人在列(参见附件)。相比之下,穷国孟加拉国都有三人,人口才100多万的毛里求斯有四人。
南海仲裁结果出来后,我看到有个英文电视台找了菲律宾的专家与一个北师大的国际法教授以及美国的专家对话访谈,中国那位专家的英语相当蹩脚,很多意思表达不清。这也说明,中国在国际法方面人才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