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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玉凤终于和陈冠希在一起了,我开始相信爱情了!(ZT) [打印本页]

作者: 婉儿    时间: 2012-7-2 01:40
标题: 罗玉凤终于和陈冠希在一起了,我开始相信爱情了!(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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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兔儿爷    时间: 2012-7-2 01:46
哈哈哈哈。这是绝配!
作者: 兔儿爷    时间: 2012-7-2 01:48
哈哈哈哈。这是绝配!
作者: 浪花朵朵    时间: 2012-7-2 01:51
这下他们生的孩子不能叫娇生冠养了,改叫凤生冠养了!:lol
作者: 婉儿    时间: 2012-7-2 01:57
浪花朵朵 发表于 2012-7-2 01:51
这下他们生的孩子不能叫娇生冠养了,改叫凤生冠养了!

hahahaha...:lol
作者: 叶慧秀    时间: 2012-7-2 02:32
浪花朵朵 发表于 2012-7-2 01:51
这下他们生的孩子不能叫娇生冠养了,改叫凤生冠养了!

great idea.:lol
作者: 伊兰泓    时间: 2012-7-2 02:48
极品啊,这两人走到一起,爱情啊爱情,情何以堪啊!
作者: 浪花朵朵    时间: 2012-7-2 02:52
伊兰泓 发表于 2012-7-2 02:48
极品啊,这两人走到一起,爱情啊爱情,情何以堪啊!

凤姐应该向全世界人民宣布:从此爱上陈冠希了!清华哈佛的男同学松口气!;P
作者: 浪花朵朵    时间: 2012-7-2 02:54
叶慧秀 发表于 2012-7-2 02:32
great idea.


凤姐不妨追追陈冠希试试!:D
作者: 伊兰泓    时间: 2012-7-2 02:56
浪花朵朵 发表于 2012-7-2 02:52
凤姐应该向全世界人民宣布:从此爱上陈冠希了!清华哈佛的男同学松口气! ...

哈哈!从此恶梦不再!
作者: 浪花朵朵    时间: 2012-7-2 03:04
伊兰泓 发表于 2012-7-2 02:56
哈哈!从此恶梦不再!

从此陈冠希就有凤姐负责了,法庭应该直接把陈冠希判给凤姐终身为夫,不得悔婚!:lol
作者: Flickr    时间: 2012-7-2 03:06
哈哈哈哈。。。。。。一看就是一家人。:lol
作者: 婉儿    时间: 2012-7-2 03:11
Flickr 发表于 2012-7-2 03:06
哈哈哈哈。。。。。。一看就是一家人。

很有夫妻相:P
作者: 婉儿    时间: 2012-7-2 03:12
翰山 发表于 2012-7-2 01:51
这里五分挣的比较辛苦哈!要打五个表情!

这里发贴很好挣, 每贴20分!:P
作者: 路不平    时间: 2012-7-2 03:45
万里长城永不倒;P:P
作者: 宜修    时间: 2012-7-2 04:29
浪花朵朵 发表于 2012-7-1 13:51
这下他们生的孩子不能叫娇生冠养了,改叫凤生冠养了!

:lol:lol
作者: RidgeWalker    时间: 2012-7-2 11:21
好像是“我是王成,向我开炮”那个年代的,这两人都不认识。: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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